教玩游戏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物流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物流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来源:教玩游戏
物流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陕西XXXX道路运输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发展”的方针,加强车辆安全管理,明确公司领导和各职能处室的责任,保证运输经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条董事长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总经理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负责本企业安全工作的具体部署安排;安全经理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监督和检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负责本岗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协助其他安全部门进行安全生产;各从业人员负责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综合监督考核。

第二条责任要求

1.董事长负责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并将目标分解到各处室,与各处室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2.各处室根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制定“处室安全工作计划”,并与处室从业人员签订“岗位安全生产目标责

任书”。

3.各岗位根据“岗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制定岗位安全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

4.各级管理人员根据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和“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对下属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以促使目标的完成,并根据考核结果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考核制度”给予员工相应的奖惩。

5.各处室要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规定,按照不同人员、不同岗位和生产活动情况,明确规定其具体的职责范围。

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杜绝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从业人员包括危险品运输驾驶员、押运员、安全员、监控员等。

第三条从业人员的资格及聘用:(1)、从业应有与驾驶车型相适应的驾驶证、相应类别的从业资格证。(2)、从业应身体健康,无不利于安全行驶的疾病及生理缺陷。(3)、从业人员须经相应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效合格证件方可上岗。

第四条各岗位从业人员须严格遵守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在岗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或影响安全的行为,严禁脱岗。

第五条单位从业人员应参加单位组织的例会和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和安全操作水平。

第六条单位从业人员应维护单位形象和利益,严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单位各岗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均有权提出意见建议并监督整改。

第七条单位对从业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奖惩,对考核表现优秀的人员分别给予提升职务、奖金、表彰等奖励,对考核表现差的人员分别给予批评、经济处罚、降职、调离岗位等处分。

第对存在下列行为的人员,单位一律解聘并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追偿,列入黑名单不再聘用,触犯法律的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1)、不服从单位管理、不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2)、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随意脱岗、在岗从事与工作无关行为妨碍安全经教育不改的;(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者。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的思想,防止运输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安全督察处是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组织管理处室。

第三条运输车辆出车前和回场后都必须对车况进行认真检查,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修理、勤洗刷,保持车况良好、整洁。

第四条装运特殊性物品时,保持运输前、运输中、卸车后与公司的紧密联系,保证公司正确指导运输任务顺利完成。

第五条完成运输任务后,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将车辆私自停放或在外过夜。

第六条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第七条运输车辆出车时,必须持有行车证、营运证、驾驶证等相关有效证件,车辆在行车途中不得脱离押运人员的监管。

第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随时和公司保持联系。

第九条每年要在“二季”“四节”(夏季、冬季、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进行车辆安全大检查。从组织管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教育、事故隐患等内容查找存在问题,并认真整改落实。

第十条各处室责任人要不定期对分管处室的安全情

况进行检查。从组织管理、劳动纪律、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检测、隐患排查、安全教育等内容,查找存在问题,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第十一条公司根据不同时期运输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进行专业安全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并如实记录。

第十二条建立运输安全工作检查记录台帐和《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制度。公司在每次安全检查中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逐项登记,并对较大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或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执行“安全第一,综合治理,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全面提高从业人员文化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增强其安全生产的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保证守法经营、安全生产和优质服务,特制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二条安全教育培训对象

包括企业的各类安全管理岗位从业人员、经营者、企业聘用的驾驶员、押运员。

第三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1、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

法》等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安全行车知识。

2、经营服务技能培训:《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培训教材》等其它相关教育培训。

3、运输法规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安全生产法规,其它相关教育培训。

4、货物运输安全知识培训:《企业车辆安全例检制度》、《企业安全行车操作规程》《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安全行车操作规程》、安全行车经验等。

5、企业应当组织道路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学习货物运输、贮存、装卸技术标准,学习所承运货物的性质、包装物或容器的使用要求和发生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行业安全规定培训:近一个时期以来,道路运输安全主管部门印发的有关安全生产要求,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通报等。

7、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分析。

8、重大传统节假日、重要社会活动以及不同季节、特殊气候天气状况下安全行车告诫等。

第四条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方式

公司利用面对面教育、通过驾驶员网络学习系统、电话警示教育、安全知识测试、观看录像,办安全专栏、发送短信、监控提醒、业余学习、集中授课等多种形式,对从业人

员进行培训教育,例会教育每月不少于一次,每次至少不少于45分钟,公司适时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完毕根据培训内容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打分,最后将考卷及成绩装入个人管理档案,以备查询。

第五条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督和管理

实施公司安全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做到培训和教育时间、地点、内容三落实。驾驶人未参加安全例会学习和安全教育培训学习的,公司教培处将对其进行补课,对不服从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驾驶人员,公司将停止为其办理一切营运手续,取消其上岗经营服务资格。

第六条安全教育组织计划:公司每年初要有全年安全教育计划,每月要有安全教育安排,并负责组织落实。安全教育每月应进行一次,每次不得少于规定学时。每年的12月底召开年终安全工作分析会,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新年度工作计划。

第七条做好安全教育记录,出车在外或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或确需请假的,应提前请假,并安排补课。未经批准不按时参加学习教育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专用车辆、设备及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对所有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建立健全台帐,与财务处室的帐目相符,任何处室或个人都无权擅自处理和

变卖。

第二条车辆必须在交警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合法行驶证、号牌,在运管部门办理合法营运证照方能正式营运。

第三条掌握公司车辆、设备的变化动态,每月汇总一次新增的设备明细表,以便存档备查。

第四条公司严禁任何人对车辆进行非法改装,一经发现停办一切相关业务,直到隐患消除,严格按有关规定对车辆进行小修,或强制二级维护、春检及年检工作,保证设备完好率。

第五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立即向公司报告,由公司主管人员会同交警部门按有关规定合理解决。如隐瞒不报或私下解决者,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六条车辆应根据所运载货物的性质、特性及天气、路况,配备相应的灭火器、防火罩、导静电的橡胶拖地带、防滑链、标志灯、警示标志牌、反光标识、罐车紧急切断装置、车辆动态监控设备等安全防护器材和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证随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七条车辆应根据需要配置经常性装备和临时性装备,并按规定进行检查维护,保证随时处于良好可用状态。

第公司应根据运载危险货物特性,配备相应的、足够的安全防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消防器材等,并定期

进行检查维护。

第九条停车场内应根据运输货物的特性,配备相应的、足够的安全防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证随时处于良好可用状态。

第十条车辆必须按时参加交警部门的年检和运管部门的车辆综合性能检测,依据相关规定,按需进行二级维护,按期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

第十一条公司对每辆营运车辆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包括购车、登记证、行驶证、营运证、年检记录、综合性能检测记录、二级维护记录、修理记录、事故记录等。

第十二条凡不能正常参加年度审验,无法正常营运车辆,一律交给指定机构办理正规车辆注销手续。

六、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运输管理,及时、快速、准确、妥善处理安全生产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部《道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有关、国家标准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机制,加强驾乘人员教育,建立完善值班制度。

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或运输事故后,驾驶员或应立即停车,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并在15分钟内将发生地事故情

况报告当地交警部门、环保部门、保险公司和公司。公司要掌握事故时间、地点、承运货物名称、数量、性质、事故后果、现场处置、报警等情况,并应在1

小时内将上述情况通告车籍地运管部门。

三、事故发生后3日内,公司应填报《道路货物运输事故报表》,加盖公司公章后,报运管部门。

四、公司对交通运输事故要建立台帐,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引以为戒,进行严肃处理并搞好案例教育。

五、对于拖延、隐瞒不报或拒报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管人员责任。

六、每年度对事故要进行汇总、分类,综合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出下年度事故预防措施。

七、安全生产作业规程

第一条为认真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发展”的安全方针,强化从业人员按章办事的意识,特制定本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条危险品装运操作规程

1.装运有毒或有较强刺激性危险物品时,应切实掌握其化学特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搞好人身肤体的防护措施。

2.装运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确保辆性能状况优良,防

火设备齐全、有效

3.不得装运特性不明且无详细技术说明资料的危险货物。

4.不得装运未经门许可并取得《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剧毒危险货物。

5.性质相抵触的危险货物不得混合装运。

6、不符合《汽车危物货物运输规程》规定的包装要求的危险货物不得装运。

第三条危险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必须遵守有关危货运输的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定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2.在接到危险化学品运输任务后,主动向托运单位素取所承运危险货物特性以及应急处理措施等相关资料,并熟练掌握。

3.全过程协助押运员监督货物装车,确保货物包装物安全合格,捆扎牢固,在行车过程中不发生撒漏、丢失事件。

4.检查车辆安全部件、设施、设备的状况,发现情况及时维护、整改,确保行车时全车状况良好,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5.严格按指定行车线路行驶,因特殊原因需临时变更线路时,必须提前请示,同意后方可行驶。

要避开学校、机关、集镇等人群密集区,提前报请当地处室及公司同意后方停车。

7.行车过程中发生意外时,应冷静对待,与押运员认真分析现场情况,准确判断,依据相应的应急预案进行扑救,并及时向、消防、环保、安监等管理处置室及公司汇报。

8.货物到达收货方时,协助押运员做好货物交付手续,进行清洗消毒后返程,非企业安排不得私自配货。

第四条押运员安全操作规程

1.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押运员必须通守有关危货运输的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2.在接到危险化学品运输任务后,主动向货主索取所承运货物特性及应急措施等相关资料,并熟练掌握,剧毒品及其他有特殊规定的危险品装运时必须手续证件齐备。

3.全过程监督货物装车,确保货物包装物安全合格,捆扎牢固,在行车过程中不发生撒漏、丢失事件。

4.协助驾驶员检查车辆安全部件、设施、设备的状况,发现情况及时维护、整改,确保行车时全车状况良好,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5.严格按指定行车路线行驶,因特殊原因需临时变更线路时,必须提前请示,同意后方可执行。

必须避开学样、机关、集镇等人群密集区,提前报请当地处室及公司同意后方可执行;运达目的地后,不能及时卸货时,应向公司报告并协调解决。

7.行车过程中发生意外时,必须冷静对待,与押运员认真分析现场情况,准确判断,依据相应的应急预案进行扑救,并及时向、消防、环保、安监等管理处置室及公司汇报。

8.货物到达收货方时,做好货物交付手续,进行清洗消毒后返程,非企业安排不得私自配货。

八、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年进行一次综合监督考核,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责任制要求的,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处理。

2.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生违章违纪行为及不安全因素等,是由于有关职能处室或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的,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处理。

3.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照各类事故处理标准进行处理。

4.公司对安全责任实行安全目标管理,每年底按照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5.公司设立综合安全奖,对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以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无安全责任事故发

生,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或扑灭初起火灾,使公司财产和人员免受损失和伤害的有关处室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6.公司领导及处室负责人应认真履行职责,因玩忽职守或渎职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九、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及处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道路应急运输有关规定,为及时查清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完善整改措施,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区域及车辆作业区域发生车事故后,对事故进行统计、报告、调查、分析、处理,并对事故责任作出意见等管理。

二、责任处室及责任人

事故处理与应急救援中心负责事故管理的执行、实施;

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应按照实事求是、尊重处学的原则进行。

三、事故的上报程序

1.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司经

理报告,经理在接到报告后l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向事故发生地保险公司报案。公司、各处室和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对事故不得迟报、谎报、瞒报。

2.认真做好事故报告记录和事故统计报表工作。

3.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公司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已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统计的直接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四、事故处理程序

(1)当公司所属营运车辆发生一般行车事故后,驾驶员等随车从业人员须迅速拨打公司24小时值班电话,事故紧急情况下,可以直接拨打交警队等相关处室,接到电话的公司管理人员必须马上报告事故处理与应急救援中心。现场人员应立即封锁和保护现场,在规定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按公司规定进行应急处理;公司事故处理与应急救援中心接到报案后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及时与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根据事故性质组织施救。

(2)迅速启动公司应急预案,组织成立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即时、准确查清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及

财产损失情况,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必要时可向当地主管处室申请援助;

(3)事故处理与应急救援中心必须就事故情况及处理意见上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或上级主管等相关处室。在发生事故后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分析通报会。

五、对行车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必须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以交警处室事故结案书为依据,分清原因,坚持按责论处的原则。

六、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有同等责任以上的驾驶员,记入公司诚信考核,除有关处室追究相关责任外,公司立即按规定进行处理后,予以开除,以后不得录用。

七、公司其它作业区域发生的事故也遵照以上程序和原则进行处理,安全处要及时对各类事故进行统计、分析、记录,形成案例,对事故当事人的聘用、培训、考评、上岗以及安全管埋等情况进行责任倒查。

八、不论发生的行车事故大小,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认真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编制事故调查报告,严格追究责任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处理结果报有关处室备案。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